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意见提出,从严惩处在医疗机构进行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扰乱医疗秩序等犯罪行为的职业“医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从事非法行医、组织出卖人体器官、非法采供血液违法犯罪活动的游医、假医、“黑诊所”“血头”,以及具有幕后组织、网络策划、涉黑涉恶、内外勾结等恶劣情节的犯罪分子或者团伙。
为创建“平安医院”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依法惩治涉医犯罪、保障医务人员权益,意见强调,依法惩治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寻衅滋事、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液、妨害传染病防治等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犯罪,为创建“平安医院”提供司法保障。依法惩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诬告陷害、非法拘禁等侵害医务人员合法权益的犯罪,维护医务人员的执业安全。从严惩处无端猜疑、蓄意发泄,手段残忍、情节恶劣的犯罪;以不特定的医务人员、就诊患者为侵害对象,危害医疗场所公共安全的犯罪;利用互联网等媒体恶意炒作,挑拨医患矛盾,引发涉医突发案件、群体性事件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犯罪。
意见要求,正确区分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医疗事故罪与非罪界限,依法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与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医疗服务环境。六是对于严重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如在医疗机构进行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扰乱医疗秩序等犯罪的职业“医闹”等重点打击对象,依法提出从严处理、不适用缓刑、适用禁止令等量刑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