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人民日报《民主政治周刊》先后发表了题为“让法律服务到群众门口”和“律师到、企业笑”等文章,详细报道介绍了浙江律师深入企业一线,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体检、法律顾问、经营参谋等全方位法律服务的情况,从一个侧面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的功能与作用。
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是律师的职责所在、价值所在。《民主政治周刊》近年来对律师服务经济社会的报道,见证了我国律师在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中所取得的成绩。我国律师制度恢复之初,全国仅有律师事务所79家,执业律师212人。目前,全国执业律师已发展到21.5万人,律师事务所近1.9万家,律师法律服务范围也不断扩大,已经从民事、刑事诉讼等传统业务领域向知识产权保护、金融、证券、保险、环境保护、国际贸易等更宽广的业务领域拓展,涵盖了经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精神的本质要求,也是我国律师肩负的职业使命。近年来,律师队伍坚持以人为本、执业为民,面向群众、面向基层开展法律服务,在实践中创造了律师事务所与司法所结对、律师为民服务“乡村行”、“社区行”、“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等许多好做法,为农民工、残疾人、未成年人等困难群体提供了大量法律援助服务,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了公平正义的温暖。据统计,2011年全年,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9万余件,提供义务法律咨询147万余次,从事公益法律服务21万余件。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律师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条件下,律师所扮演的角色绝不仅仅是打官司和事后救济,更重要的是发挥事前防范作用,通过依法开展非诉讼法律事务,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降低各种社会不和谐、不稳定因素。近年来,广大律师主动服务社会管理创新,坚持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中依法承担社会责任,努力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引导群众合理表达诉求,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实践证明,律师队伍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力量。随着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必将得到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