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走4年,我终于清白了。”昨日,双流县59岁的罗荣臻说起他成为职务侵占嫌疑犯的岁月,不免感伤。历经70多次喊冤,不久前,罗荣臻拿到双流县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他嫌疑犯的身份终于洗脱了。罗准备提起国家赔偿。
货款纠纷 销售员成嫌疑犯
昨日,罗荣臻说起这场遭遇,眼睛湿了。罗荣臻今年已59岁。他告诉记者,1998年到2002年初期间,他在双流一化工厂担任销售员。2002年初,他准备从化工厂辞职,却因结算货款、工资等和厂方发生分歧。厂方说他欠单位上万货款,罗荣臻却说扣除他的工资和业务提成等,厂里反倒欠他。
分歧愈演愈烈。2002年9月,双流警方突然传唤罗荣臻,说他涉嫌职务侵占,依法对他进行调查。“从没犯过法,我害怕极了。”罗荣臻说,警方介入后,他退了4万元。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4年奔走 嫌疑犯70多次喊冤
“不管是单位欠我,还是我欠单位,不过是一场民事纠纷,不是刑事犯罪。”罗荣臻不服,开始向有关司法机关、政府部门反映。
罗说,幸运的是,双流县检察院认为他涉嫌犯罪“证据不足”,没批捕,他的人身自由没受限制。
2004年底,双流县公安局以涉嫌职务侵占罪,移送双流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警方认为,罗荣臻在该化工厂担任销售员期间,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截留厂方货款6万余元。
2005年初,检察机关又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当年8月,双流县检察院对罗荣臻正式提起公诉,指控他涉嫌职务侵占罪。
罗荣臻成了刑事案件被告人,站在双流县法院的刑事审判庭上接受审判。“接受审判后,我感觉自己老了许多。”
罗荣臻一直没停止喊冤,认为自己没犯罪。“4年多来,我先后70多次喊冤。”罗说。
证据不足 检察院不起诉
审判一波三折。由于案件争论太大,审理过程中,罗荣臻的辩护人和检察机关都几次提出延期审理,去年2月,双流县检察院以事实、证据有变化为由,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得到法院准许。
直到今年2月,罗荣臻终于等到消息,双流县检察院决定对他不起诉。双流县检察院在“不起诉决定书”中说,经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后,检察院“仍然认为双流县公安局认定本案的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我终于清白了。”罗荣臻给检察院送去了锦旗。
昨日,罗荣臻说,4年多来蒙冤,他付出了大量精力和钱财,身体每况愈下,他决定提起国家赔偿,目前正在准备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