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讯 因涉嫌受贿、挪用公款100余万元,61岁的北京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王殿平被诉至二中院,此前该集团已有7名高管落马。
据起诉书指控,王殿平于1997年11月利用职务便利,以借用为名向本公司下属的北京城乡建筑材料经营开发公司经理赵某索要白色捷达牌轿车一辆,价值人民币12.7万元。该车案发后被追缴。2001年至2005年春节期间,王殿平先后多次收受他人款、物,折合人民币共计407518元。2002年间,王殿平伙同公司经理张玉发、北京市城乡建设第八建筑公司经理赵凤一、用款人曹德军(均另行处理)共同参与策划,将本单位的100万元公款借给曹德军个人使用,且超过3个月未还。该款案发后被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