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的悲剧
新春佳节,欢笑声伴着鞭炮声不绝于耳,而在大同市某小区一栋单元楼内,两室一厅的房间里却充满了悲伤的气氛。阳台上设着灵堂,黑纱下的遗像年轻而帅气。房间的主人是死者殷少华的母亲武月兰。“那天晚上9点我还给儿子打了3次手机,快过年了,我让他第二天回来帮家里买点东西,可是……”殷少华是家里惟一的儿子,结婚后就搬出去住了。2月6日上午,武月兰没有看到儿子回来,听到的却是儿子的死讯,57岁的武月兰几乎快崩溃了。
来探望的同事们陆续给殷少华上炷香,祝他“一路走好”。
1996年参加工作的殷少华一直在大同市客运办工作,生前是客运办稽查支队二大队稽查员。
2月5日晚10时左右,大同市市容站前管理处综合执法队队长聂卯平,带领本队协勤人员(据警方称均是临时工)冯宝林、杨勇、范海龙、李涛等人前往大同矿务局石料场附近,查扣了晋BT8060夏利和晋BT6245红色富康两辆无营运手续出租车,分别由杨勇和冯宝林驾驶返回市区。途中,夏利出租车车主常某给殷少华打电话说自己的车被扣,让其帮忙要车。此时,殷少华和几个同事刚刚在饭店吃完饭。
“殷少华接到电话后,给队里打电话问有没有人上路查车,不知道电话那面是怎么回答的,他对我说‘可能有人冒充咱们执法,去看看’。”王之利是殷少华的同事,又是朋友,事发当晚他和殷少华在一起,目睹了事情的经过。
大同市公安局城区分局重案中队在案情汇报中陈述:23时左右,聂卯平等人将车开回雁同东路大同市市容站前管理处准备驶入单位停车场时,殷少华带着王之利、刘海健、张国强3人拦住了夏利出租车,拉开车门扭打驾驶车辆的杨勇,这时,聂卯平、范海龙赶过来,问什么事,殷等人说:“你妈的X,谁让你们扣车!”随即,对聂卯平和范海龙动起手来,聂、范两人见对方人多而且手中有刀便逃回单位,杨勇逃至马路对面。范海龙、李涛见状回到单位宿舍取出两根洋镐把返回门口,直至把殷少华、张国强两人打倒在地后逃走,闻讯赶来的市容管理处吴大兵队长见到有人倒地流血,于23时10分拨打了“110”和“120”。“120”赶到时,殷已死亡,张国强手持一把菜刀头部受伤,现场遗留单刃刺器一把,已断裂的镐把一根,张被急救车送至大同市二院抢救,现已脱离危险。
“如果我拿着刀,能让他们打成这样吗?”头部被砍5刀、两颗牙被打掉的张国强面对记者,坚决否认了自己拿刀的说法。而王之利也向记者证明他们几人根本没有拿刀。范海龙的身份
2月6日上午11时左右,范海龙到大同市公安局城区分局重案中队投案自首,对自己所犯罪行供认不讳。而聂卯平等人及受害人张国强的证词也印证了范海龙持棍伤害的犯罪事实。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涛在逃,大同市城区警方正在全力抓捕。
在警方的案件汇报材料中,犯罪嫌疑人范海龙、李涛皆为站前管理处协勤员。在采访中,该处处长柴增明告诉记者,范海龙是大同市公安局公交分局的协勤员,是代表公交分局配合站前管理处执法的。扣车属于职务行为,打人属于个人行为。该处给记者提供了一份“关于范海龙同志的情况说明”。说明中称:“2006年6月,我处根据《同办发[2004]199号》文件和阎文照副市长指示精神,由市公安局公交分局配合我处进行行政执法工作,并在我处设立公安值勤室。公交分局先后指派梁玉平(客运科科长)、杨建国(客运科干警)、刘银山(客运科干警)、李荣才(副局长)、张生(副局长)、范海龙(协勤)配合我处工作,由梁玉平科长负责。当时公交分局的同志说范海龙同志一直在公交分局从事协助执法工作,对客运车辆管理业务比较熟悉,有一定的工作经验,这样范海龙同志便一直在公安值勤室配合我处的执法工作。”
而公交分局办公室马主任却对记者说,公交分局没有范海龙这个人:“他从没在这儿工作过,至于联合执法,那是好久以前的事了。”既不是站前管理处的人,也不是公交分局的人,只有初中文化的范海龙到底代表谁在执法?惟一能够证实的是,范海龙是大同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客运科科长梁玉平的外甥。
查黑车的权力
案件发生后,站前管理处“没有执法权,没有执法证”、“野战军”打死“正规军”的说法迅速流传。
殷少华是客运办工作人员,犯罪嫌疑人是站前管理处的人,两家是兄弟单位,都隶属于市政公用事业局,“城管也能扣黑车”?成为很多人的疑问。
3月1日上午,大同市客运管理处书记李喜才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说,殷少华的死与工作没有任何关系,属于非正常死亡,但他毕竟是单位的职工,事发三四天后,单位成立了安抚小组,给家属送去了1000元慰问金。对于站前管理处有没有查扣黑车的权力,李喜才没做评论。
客运办一个工作人员对记者说,根据《大同市城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第4条第3款规定,市政公用主管部门可以委托所属的城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机构负责城市出租汽车客运的具体管理工作,其中包括从事城市出租汽车客运行政执法工作。“这就是说具有查处违法营运车辆职能的单位是客运管理处而不是市容站前管理处。”
而柴增明也是言之凿凿:“我们的职责范围包括管理客运秩序,既然负责客运秩序,就有权查处黑车。”柴增明所说的职责范围,根据的是大同市编委同编发[2006]6号文件,该文件是针对公用局2005年12月8日“关于成立市容站前管理处请示”做出的批复:“同意成立大同市市容站前管理处……主要职责是:负责火车站广场、铁路周边地区、永泰广场和城市各出口长途汽车站、点的市政公用管理、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客运秩序和‘门前三包’等工作;受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市容纠纷案件的受理工作;协助开展垃圾处置征费工作,并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各项任务。”
据了解,站前管理处成立于2006年7月,其前身是大同市城管监察大队站前中队。
柴增明认为,中队改编为站前管理处后,自己的角色就相当于其他城市的综合执法局,管理范围未超越市政公用管理职能。对辖区实施综合管理,有效地解决了部门之间责任不清、相互推诿扯皮,都在管却都管不好的问题。
按照规定,行政执法必须得有执法主体单位的委托书。去年5月28日,柴增明以大同市城管监察大队站前中队法人身份,向市政公用局申请了2006年度委托行政执法,执法主体法定代表人赵常富(市政公用局局长)签字“同意”,不知为什么,该申请“执法主体单位的公章”处却是空白。“2006年度市政公用局行政执法委托书还没有发下来。”柴增明解释说。
有人说,自从去年10月,站前管理处参与大同市公交公司,清理整顿12路线客运秩序后,“柴增明就把手伸向了黑出租车”。“手伸得越来越长,他(柴增明)迟早要出事。”
潜规则的曝光
“如果大同市没有黑车,我出去能干什么?如果没有黑车,还争论什么,有争论的必要吗?正因为有黑车,我们去管,触犯了某些人的利益,也打破了某种行规,才会成为众矢之的。每天都有人为黑车说情,你去了解了解说情的都是啥人,就明白市场为什么会这么乱了。”面对记者,柴增明显得有些激动。
李喜才承认自己也曾听人说客运办的人包养黑车,但因为没有证据,从1月22日奉命直管稽查队至今,他还没有查过一起。“如果证据确凿,一经发现肯定开除。”客运办一位内部人士向记者透露,目前,大同市的黑出租车有上千辆,并给记者提供了一份长达6页共计408辆黑出租车车牌号。“这些黑车里面有很多是套牌车,也就是说有顶灯、计价器等,外观和正规车没什么区别,就是没有运营手续。套牌车车主不是与警方有关系,就是与客运办的人有关系。”
根据《大同市城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第19条规定,未按本办法办理营运手续,擅自从事城市出租汽车客运业务的,市政公用主管部门、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给予警告、限期改正、终止营运、没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第21条,未按规定携带《山西省城市客运交通许可证》、《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营运证》和《山西省城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处以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动辄千元的罚款使得黑出租车市场像一块巨大的蛋糕,只要与之沾边的人都想分享它的“甜蜜”。“本来是一家说了算,现在自己的奶酪被人抢走了,你说会没有冲突吗?出事是偶然也是必然。”当地一工作人员说。而黑出租车为了生存也必须想方设法找个保护伞,于是,有点权力的人收取保护费用成为一股暗流。
2月5日晚被扣红色富康车车主白某,在站前管理处的一份询问笔录中的对话或许能说明点什么。
问:你今天为什么来这里?
答:因为我的车无营运手续,被执法人员查住,所以来到这里。
问:车是什么时间买的?
答:2006年11月底。
问:你车的车牌、顶灯、计价器是哪里来的?
答:买车的时候带的。
问:跟谁买的车?
答:是我弟弟从一个姓蒋的手里以2.5万元买的。
问:你详细说一下买车时的情况。
答:当时买他的车,他就说了,他是客运办的,车在2007年一年之内,不管让哪的查住,他负责去要车,一年后他说每个月给他900元,他还继续负责,不给钱他就不管了,我买他车的时候,车牌、顶灯、计价器全部都有,是套牌车,假手续。
问:你买车时明知道这辆车无营运手续为什么还买?
答:当时买车时他就说了,客运办查住,他管,所以我才敢买他的车。
不知是偶然还是巧合,站前管理处提供的几份笔录都与客运办有关。柴增明告诉记者,类似的笔录还有很多。
据夏利出租车车主常某向警方供述,他每月交殷少华1000元费用,殷为其负责处理扣车事宜。殷家人表示,不管殷少华有什么过错,有单位处理,任何人都没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权力。
殷少华死后,其家属认为是公用局违法委托站前管理处执法,才导致其死亡的,殷家人多次找市政公用局讨要说法,一直没有什么结果。3月2日上午,记者欲采访该局局长赵常富时,与殷家人不期而遇,该局长的车在单位楼下,人却不知去向。武月兰在该局办公室主任那里号啕大哭,悲怆的哭声响彻整个楼层,不知谁报了警,大同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几名民警了解情况后,对殷家人一番劝解后离去。9时多,殷家人把棺材抬到了公用局门口……
3月4日上午,记者拨通了大同市市政公用局局长赵常富的手机,欲了解情况时,赵以开会为由匆匆挂断了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