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它不仅要求律师有扎实的刑法理论根底,而且要求律师具备缜密的逻辑思维、敏锐的洞察能力、丰富的社会阅历、触类旁通的领悟能力、以及日益积累的实务操作技能。否则,无以具备高度的职业敏感性,无以找准案件辩护的切入点,无以将律师的辩护思想准确传输至被告人,被告人亦无以通过律师的辩护工作巧妙地应对公诉人和法官的提问,从而正确处理好认罪与辩解的关系。可以说,律师对刑事辩护这一领域的爱好与投入,将极大地提升其思考问题的广度和深度,将极大地丰富其辩护的思维视角,将极大地激发其学习、总结经验的潜能,而这,又直接关系到律师辩护的成功与否,因而,将刑事辩护作为其发展方向的律师,其刑辩理论和实务操作技能比一般的律师强得多。相信一句话,术业有专攻,只有专业,才能值得信赖。律师在法律类期刊或者报纸上发表专业性的文章,或者出版专著,说明其在这一领域的深入探索和研究,从一定程序上反映了他在这一领域知识的积累与沉淀。
拓展资料:优秀的刑事辩护律师,能够充分利用其对刑法理论和刑法规则的灵活掌握,一方面瓦解公诉机关的证据体系,将犯罪事实模糊化,弱化公诉机关对被告人犯罪事实的指控;另一方面又通过已有证据的漏洞和自身所收集到的证据,强化被告人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从而说服法官采纳其辩护观点。法律依据:《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第三十八条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被调查人不同意的,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相关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该证人出庭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