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案件中,有的受害人住院时间较长,特别是,先行起诉交强险12万元的案例中,往往到了开庭日期了,原告还未出院,没有准备好住院病历、住院发票、每日清单等关键性证据,致使延期审理或者因证据不足导致败诉,给原告带来损失。为此,本律师结合自己代理交通事故的经验,谈一点自己的技巧:
一、在开庭前两周左右,先办理出院手续,这样就可以在一周左右时间从医院获取病历,住院发票,每日清单等关键性证据,拿到了必胜的证据。
二、如果原告需要继续住院,可以当天在同科室同病房接着办理再次住院手续,继续治疗,因为时间上没有间隔,在以后的起诉中,法院仍然是支持第二次的住院花费的。
这样以来,就让复杂的先行起诉医疗费案件变得简单,时间短,赔偿快了,让急需医疗费的原告早日拿到救命钱,尽快淋到及时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