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某地林某(女),38岁,某企业下岗职工,从结婚之日起,其丈夫赵某(某医院主任医师)便对其实施家庭暴力,经常将其打得浑身青一块紫一块的,忍受多年的家庭暴力后,林某被赵某打得落下小便失禁的毛病,要面子的林某始终抱以“家丑不可外扬”的思想,忍受家庭暴力20年。2012年5月26日,酒后的赵某再次对林某实施家庭暴力,林某被赵某打断肋骨三根,忍无可忍的林某在娘家人的陪同下向公安机关报警,来到山东衡明事务所进行法律咨询并委托本所代理离婚案件。本所律师接受委托后,本着为当事人“办成事,节省钱”的原则,为林某制订了详细可行的代理方案:
第一、 坚决要求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赵某的刑事责任,因为轻伤已构成刑事案件,并多次去辖区派出所询问案件办理情况,督促办案民警尽快办理该案。
第二、 因为此案涉及家庭婚姻纠纷,公安机关向来不愿办理此类案件,对此类案件主要以调解为主,本所律师提出林某的调解意向:1、协议离婚2、共有财产的三分之二分给受害人林某3、小女儿归林某抚养,赵某一次性支付15年的抚养费。气焰嚣张的赵某自以为在当地熟人多,公安机关会偏袒照顾他,对林某的条件完全拒绝,调解未果。
第三、 在公安机关为赵某取保候审后,案件进入检察院、法院。在法庭开庭前的调解阶段,知道如果不能取得林某谅解就会坐牢的赵某,跪在地上祈求林某的谅解。本所律师再次提出林某出具谅解书的条件:1、协议离婚2、共有财产的三分之二分给受害人林某3、小女儿归林某抚养,赵某一次性支付15年的抚养费。不见棺材不落泪,不到黄河心不死的赵某满口答应了林某的要求。因为如果赵某被判刑,自己不但要忍受牢狱之苦而且自己的医师执业证也将被吊销,损失惨重。
该案件,本所律师的指点下,没有花费离婚起诉费,没有经过长久的诉讼时间,而顺利协议离婚,并为受害人徐某获取了最大的利益(三分之二的共有财产及子女抚养权),林某及其娘家人均对本所律师的代理成效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