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的历史时期、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加强法院党建工作,保持法院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性,既是人民法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客观要求,也是人民法院按照“三个至上”标准把党建工作促进法院工作作为可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笔者在本文拟对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基层法院党建工作谈点粗浅的见解,以期抛砖引玉。
一、新形势下法院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思想政治工作,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题中之义,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基础,更是在基层工作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深化,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日益多元化,各种自由主义思潮泛滥,加之正处在矛盾凸显期阶段,人民内部矛盾尤其是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国内外敌对势力颠覆我国政治经济制度的活动日益猖獗。人民法院党建工作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司法保障的任务更加艰巨。稳定是发展的重要前提,基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加强和改进基层法院党建工作,是推动基层工作、化解基层矛盾、维护基层稳定的重要保障。新中国建国六十周年的历史经验表明,人民司法之所以历久弥新长盛不衰,关键就在于它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至上、人民的利益至上、宪法和法律至上。党的领导是核心、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是基础、宪法和法律的执行和捍卫是保障。人民法院党组织是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法院得于贯彻落实的重要保证。加强新时期人民法院党建工作,是法院审判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必然。在新的历史时期、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加强人民法院的党建工作,保持法院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性,既是人民法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也是人民法院按照“三个至上”的标准“抓党建、促审判”,实现党建工作和审判职能可持续共赢发展的客观需要。
二、法院党建工作的指导方向
加强法院的党建工作,是人民法院的核心任务之一,必须坚持明确的指导方向,不能随意而为,有了方向,才能为我们具体开展党建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笔者认为,做好基层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必须把握“三为”:
一是做好法院的党建工作要以巩固党的领导为前提。毛泽东同志曾说过:“中国共产党是全中国人民的领导核心,没有这样一个核心,社会主义事业就不能胜利。”在新形势下,坚持党的领导是实现人民法院事业跨越发展的根本保证。人民法院必须将党的领导置于首位,坚决服从、切实巩固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时刻严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自觉接受党工委对法院工作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的领导和协调,及时主动向党工委汇报法院工作,确保法院工作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的宗旨保持一致,与人民的利益保持一致。
二是做好法院的党建工作要以强化队伍建设为关键。在法院党建工作中,法院党组是核心,广大党员干警是主体。人民法院要围绕党中央关于党建工作的总体部署,注重法院党员干警队伍建设,对法院党组和其他党员干警要开展经常性的党性学习教育活动,确保党员干警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始终保持对当前形势的清醒认识,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在法院审执工作中切实发挥起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始终勤勤恳恳、不畏艰辛、迎难而上,始终严守正义、廉洁奉公、执法为民,将手中的司法权化作为民服务和谋利的工具,从而实现自身发展和服务人民的“双赢”,实现党建工作和审判职能的“双赢”。
三是做好法院的党建工作要以加强民意沟通为重点。人民群众是法院的主要服务对象。法院党建工作开展得好不好,服务职能发挥得好不好,广大群众是最有发言权的。对于人民法院而言,在党建工作中,要时刻秉承为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把更多关注的目光投向广大人民群众。广大党员干警、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积极走向群众、贴近群众、了解群众,充分吸纳人民群众的意见,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把握人民群众的需求,从人民群众满意的地方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完善工作机制、增强服务效果,确保人民群众满意。
三、法院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般而言,基层人民法院在地方党委的领导下,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党的组织机构,党建工作得到不断发展,但与新形势下法院所肩负的新的使命相比较,还存在着一些不相适应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政工组织力量不足、党务专业化程度偏低,面对出现的一些新问题办法不多,创新意识还不够;二是少数党员法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得不够好,一些党员不注意思想改造,热衷于讲名利、讲待遇、讲收入,而淡漠贡献和奉献;三是少数法官对党建工作的认识存在偏差,存在“重审判业务、轻政治工作”的倾向,对政治学习、政治活动、组织的管理教育等,认识不到位,热情不高;四是党建工作水平与新形势的需要还有较大差距,对于在新形势下如何创新工作思路,把党建工作融入到审判工作中去,建立健全激励机制,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启发人、诱导人和鼓舞人、鞭策人等方面探讨研究的不够,对队伍中的先进典型宣传不够,教育效果、影响不佳。
四、法院党建工作的路径
针对上述问题和不足,我们要引起高度重视。做好人民法院工作,关键在于党。在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队伍建设、民意沟通的指导思路之下,我们更应该有具体的行动、确实的作为。笔者认为,在新形势下做好基层人民法院的党建工作,可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
(一)加强党的思想建设
党的思想建设是人民法院党组织自身建设的基础和中心环节,是党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得以执行的重要保证。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持思想政治工作和审判业务工作两不误。将抓思想政治工作同抓审判业务工作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长抓不懈。同业务工作一样,思想政治工作是法院党建工作的最重要内容。法院党组织要始终坚持政治与业务双管齐下,坚持“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将思想政治工作与审判业务工作同规划、同布置、同考核、同奖惩。在检查、考核中层以上干部业绩时,既要看业务工作成绩,也要看思想政治工作效果。此外,还要落实责任制,法官如发生违法违纪问题,除追究行为人的直接责任外,还要追究上一级负责人的责任。
2、进一步增强党的领导的观念,自觉服从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和监督。上级党委对法院工作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都能坚决贯彻落实,牢固树立党的领导的理念,对本院工作作出的重要部署、出台的重大改革措施、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报告,确保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落到实处。
3、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全体党员干警的思想理论水平。要把抓好法院党员干警思想武装工作,与法院系统正在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人民法官为民”主题实践活动结合起来,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并按照关键在坚持与时俱进、核心在坚持党的先进性、本质在坚持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不断增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坚定性,使广大党员干警真正在思想上有所提高,使法院的工作切实得到改进。
4、进一步加大典型引导,积极开展先进人物和模范事迹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创优争先的浓郁氛围。结合法院自身实际,积极开展向法院系统内外的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学习活动,用典型引路,用模范带头,激励广大工作人员献身司法事业,增强再创辉煌业绩的信心和斗志。
(二)加强党的队伍建设
党的队伍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贯彻落实、法律得以正确实施、法院各项工作任务得以顺利完成的组织保障。
1、充分发挥院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院党组要始终把握党建工作的正确方向,严格按照党组决策、部门执行、纪检监督的工作规程来运作,竖起坚强的“标杆”,即院长是党组的标杆,党组是全院的标杆。进一步落实法院党组成员对各党支部包干责任制,逐步形成以院党组为领导核心,以法院党总支和各党支部为工作主体,以纪检组、政治处、党务干部为骨干,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党建工作在院党组的领导下正确开展。
2、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决策能力。发挥法院党组织职能作用,首先要提高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的能力。紧紧围绕中央和各级党委、上级法院的工作部署,适时地提出切合实际的总体目标和阶段目标,解决法院工作“干什么”、“怎样干”、“怎样干好”的问题。不断明晰党务、行政和审判工作职责,准确界定党组会、院长办公会和审判委员会的职能,制定和不断完善审判工作、法院管理和队伍建设、党务工作的各项制度。按照党务工作、审判工作的规律,完善决策目标、执行责任、监督考核三个体系建设,建立决策与"终端"之间的工作流程,实行严格的责任制、考核制和追究制,保证党组织的决策落实到位,取得预期的效果。
3、继续做好任人唯贤、公正用人。在发展选拨领导干部方面,坚持做到以下三点:一是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把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作为选拔任用干部最重要、最根本的标准,选拨那些思想政治素质强、工作作风好、廉洁勤政,工作成绩突出和群众公认的工作人员,实现法院工作的可持续发展;二是坚持严格程序原则。把好推荐提名、考察、竞职和集体讨论“四个关口”,通过层层筛选,保证用人的质量;三是坚持群众路线、公开透明原则。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要在领导部门、全院干警参加的情况下,通过竞职竞岗投票表决、公告公示,确保群众参与程度,从而保证国家的审判权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的人手中。
4、切实关心法官的疾苦。党组织要以人为本,将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齐头并进。一是经常倾听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呼声,了解他们的情绪,关心他们的疾苦,掌握他们的所思所想所盼,这样才能对症下药。在实施重大改革决策时,要进行广泛的宣传和细致的思想工作,将全院干警的思想统一到院里的决策上来,引导他们正确认识和处理个人利益与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的关系。二是真心诚意为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谋利益。想法官所想,急法官所急,扎扎实实为他们办实事,做到只要要求合理、条件允许,能解决的问题要尽快解决,让他们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例如修建食堂,美化家属区环境,购置安装健身器材,为职工进行体检,开展为贫困职工捐款献爱心活动,干警及家属生病住院、亲属去世,派人前去探望、慰问等,这些实际问题的解决必然会深受干警的欢迎,极大地鼓舞和提高干警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也能够增强党员干警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增强党的凝聚力,提高党组织在干警当中的威望。
(三)加强党的制度建设
以解决好“为谁服务、为谁司法”的思想观念问题为着力点,在“如何服务、如何司法”的世界观、方法论问题上下功夫,不断建立健全法院党建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好对党员的经常性教育管理工作,是确保法院党建工作的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一是坚决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首先要层层建立党组书记、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一把手”抓党建的格局,院党总支和各支部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落实主要领导带头抓党建的责任制,明确党总支、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组织委员是“直接责任人”的职责,彻底纠正重业务轻党建的倾向,确保法院党建工作有人管、有人抓。其次,坚持把党支部建在庭上,支部的作用发挥在庭上。各支部坚持思想领先的原则,“三会一课”定期进行,党课学习全员参加,党员干部政治表现半年评估一次,并记入干警档案。在支部带领下,各审判庭干警依法审理诉讼案件,妥善解决各类纠纷,全力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是严格规范党组织的行为。制订和完备《党组议事规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员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党支部的基本工作职责》、《党组织工作、生活及考评制度》等党建工作制度,并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制度和程序办事,减少工作的随意性。
三是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要通过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经常组织党员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政治和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党员政治觉悟和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完成党交给的各项任务。要通过“三会一课”制度,使党员对党的工作中一些重大问题在党的会议上进行民主讨论,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统一思想,做出合理决议。
四是进一步健全教育培训机制。始终把党员教育培训作为提高党员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制定严密教育培训规划,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党员教育工作,特别是抓好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工作责任心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要为教育培训提供充分的物质保障。同时,要把教育培训与构建“学习型法院”、“学习型党组织”结合起来,鼓励和组织党员参加学历教育、业务培训,努力培养让党和群众放心满意的党员干部队伍。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党风廉政建设是保持法院党员队伍先进性和清正廉洁的生命线。因此,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在整个党建工作中,涵盖到法院工作的各个方面。
第一、加强反腐倡廉的教育活动,建立起完善的自律和他律机制。要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把教育贯穿于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各个环节,坚持教育与管理、自律与他律相结合,教育干部常修为民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弃非分之想,牢记“两个务必”,保持清正廉洁。同时,把反腐倡廉理论作为法院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安排专题学习。
第二、规范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建立起严格的防范机制。健全完善党内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基本制度,落实和完善确保司法公正与廉洁的重要诉讼流程和审判管理制度。继续完善公开审判、回避、合议、人民陪审员、案件审理期限等制度。进一步推行和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根据案件类型、审判程序的特点,全面监控立案、审判、执行的审限、结案等重要诉讼环节和执行环节。进一步推行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并将评查结果与法官考核相结合。进一步科学配置审判权,防止审判权力的滥用。
第三、完善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建立起权力与权利的制约机制。结合每年年底领导班子成员考核,认真检查领导干部个人重大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回复组织函询等情况。检查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情况。强化法院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坚持署名举报制度,实行有报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处。
第四、提高法院工作人员的福利,建立起足够的保障制度。关心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生活,努力提高他们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尽可能的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为广大党员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不断强化法官的职务保障、经济保障和人身保障。同时,积极探索廉政保证金制度,激励法官公正、廉洁地行使权力。
结束语: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在新时期加强党建工作,对人民法院来说,是需求,更是机遇。党建工作是法院的政治意识形态,是路线方针,是完成“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光荣使命的统领,是引领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建立健全适应社会发展的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核心。只有坚持党的领导,在法律的框架内,从中国的国情、民情出发,以中国社会发展的内在规律为根本,借鉴人类发展历史和西方法学理论中有益的成分,发展自己特色的法院队伍建设。同时紧紧围绕“三个至上”,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服务大局、维护稳定中的审判职能作用,努力为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不断改革和完善党建工作机制,增强党组织领导能力和决策水平,才能凸显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价值取向,才能使我们的工作永远走在时代前列,充满时代气息,具有时代意义。基层人民法院应以党建工作为动力,推陈出新,与时俱进,以群众满意的态度、群众信服的方法,推动法院各项工作迈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