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倍受社会关注的“中国农民第一飞”谭成年受雇驾驶飞机途中坠亡案由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完毕,经法院协调,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并于当庭给付了赔偿款。
2007年4月8日,曾完成“中国农民第一飞”的潍坊人谭成年驾驶轻型飞机在平阴县坠机身亡。事后,因事故责任争议,谭成年家人委托山东衡明律师事务所三部主任律师张佃军及陈新忠律师诉诸法律寻求解决。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谭成年在不具备飞行资格和明知飞机未经注册的情况下,仍然驾机升空,其行为存在过失;徐学平作为飞机的所有权人,允许无飞行资格的谭成年驾驶未经注册的飞机升空,存在一定过错;耿龙武明知谭成年不具备飞行资格和飞机未注册,仍然为该次飞行联系机场,存在一定过错;平阴农用航空服务站为未经注册的飞机提供机场场道,也存在一定过错。东昌府区法院于2008年1月9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处三被告赔偿原告共计14.12006万元。
一审判决后,飞机机主徐学平不服上诉至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审审理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因对赔偿数额及谁是谭成年的真正雇主等有关事实争议较大,矛盾加剧,情绪对立,审理一度处于僵持状态。为使纠纷顺利解决,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法官本着“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判调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耐心细致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经过疏导沟通,陈明利害,双方当事人逐步由对立抵触转为互谅互让,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并6月24日当庭过付了赔偿款。
至此,这场号称“中国农民第一飞”的飞行事件引发的赔偿案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新闻背景
谭成年系潍坊市奎文区大虞街道北虞村村民,上世纪50年代出生,他自小就有一个飞行梦。1995年,只有高中文化程度的谭成年买来发动机、木材等原料开始造飞机,没有成功。2004年,谭成年向亲戚借了3万多元钱,到北京某飞行培训基地学习,考出了专门的飞机驾驶证(需再经过批准,并驾驶与证件相符的机型,才有驾机飞行资格)。2005年7月5日,谭成年终于驾驶自己造的飞机飞上了蓝天,创造了“中国农民第一飞”的奇迹。
2007年4月8日,谭成年受雇于聊城的航空爱好者徐学平,驾驶徐学平花4.8万元买来的轻型飞机进行航空拍摄时,在平阴县平阴镇前阮二村坠毁。谭成年因伤势过重当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