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明:杨春恒 人大代表、法学硕士、省优律师 手机:18206479999 E-mail: hmls@163.com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东风东街8296号衡明律师大厦3楼(潍州路与东风街交叉口东200米路南,晨鸿大厦对面)。 More...
各市律师协会: 《山东省律师协会2012年工作要点》已经省律协七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2年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落实中办发〔2010〕30号、鲁办发〔2011〕14号文件为重点,突出抓好思想政治教育、行业规范、业务指导、教育培训、执业保障、宣传交流、协会建设等方面的工作,为实现山东省律师业五年发展规划、由律师大省向律师强省跨越、更好地服务经济文化强省建设而努力奋斗。 一、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始终坚持律师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1、进一步深化律师党建工作,指导律师事务所继续加强党支部建设,注重培养、发展骨干律师加入中国共产党;培植、宣传律师党建工作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完善发挥党组织作用的体制、机制和措施;组织省律协党委委员、理事进省委党校、民主党派和无党派律师进山东省社会主义学院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秘书处) 2、指导各市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继续深化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秘书处) 3、组织指导全省律师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根据十八大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律师职能,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和措施。适时举办十八大精神学习辅导班。(秘书处) 4、指导督促各市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加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并通过举办各类培训班,结合律师队伍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有针对性地强化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教育培训委员会) 二、发挥桥梁平台作用,进一步彰显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 1、组织指导律师积极参与国家立法、地方立法、地方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工作;积极参与政府部门落实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工作;积极为政府担任法律顾问,服务依法行政、决策;积极参与政府接访及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评查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业务指导委员会) 2、配合省司法厅人事处等部门,协调组织、统战等部门,推荐更多优秀律师党员参选党代表、优秀律师参选人大代表、担任政协委员,积极参政议政,充分发挥律师职业优势,推动民主法治建设。(秘书处) 3、征集、整理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律师行业发展的重要提案,通过律师党代表、律师人大代表、律师政协委员提交有关会议,为促进经济社会、律师行业健康发展建言献策。(战略发展委员会) 4、组织“蓝团”、“黄团”、“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团”调研相关领域的法律问题,提出对策、建议,配合省司法厅与省“蓝办”、“黄办”、商务厅联合召开研讨会,服务重点区域建设、国际贸易发展。(“蓝团”、“黄团”、“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团”) 5、推广滨州“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和泰安“律师会客厅”经验,推进法律服务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提升群众和学生的法律意识、遵法守法意识,帮助政府、企事业单位、村(居)民自治组织依法办事,维护其合法权益。(业务指导委员会) 6、依托专门、专业委员会,积极与省政府有关部门、社团组织联系沟通,拓展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域和项目。与省中小企业办联合开展活动,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组建苏鲁豫皖交界地区科学发展高地律师服务团,与省妇联共同组建妇女维权公益律师服务团,与团省委共同组建青少年公益律师服务团,服务社会公益。(秘书处、专门和专业委员会) 7、慰问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调研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工作;组织选拔2012年我省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秘书处) 三、开展差异化、多元化教育培训,提升教育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1、制定山东省律师协会教育培训工作实施办法,建立律师教育培训体系,制定培训计划,分层级、分类别、系统地开展律师教育培训,重点加强青年律师培训,不断提升律师综合素质。(教育培训委员会、秘书处) 2、建立法律共同体联合培训机制,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联合举办有关培训,或邀请法官、检察官、公安警察授课,加深彼此间的沟通理解,形成司法工作共识。(教育培训委员会、秘书处) 3、配合省司法厅、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组建山东律师学院,组建律师讲师团,编写培训教材。(教育培训委员会、秘书处) 4、举办律师管理人员培训班、县域律师事务所主任培训班、规模律师事务所管理论坛、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培训班;依托专业委员会开展15次左右的高端业务和新业务培训;继续开展律师网络培训。(教育培训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秘书处) 5、配合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继续实施好“百名应对国际贸易摩擦高端法律服务人才培训工程”第二期培训工作,争取更多财政经费支持;着手组织实施“百名知识产权保护高端法律服务人才培训工程”。(教育培训委员会、涉外业务委员会、知识产权业务委员会) 四、健全完善行业规范和管理措施,促进律师行业规范化建设 1、制定律师事务所常用文书范本,指导律师事务所健全完善执业管理、利益冲突审查、收费与财务管理、投诉查处、年度考核、档案管理等制度,加强检查监督,进一步促进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行业管理委员会、业务指导委员会) 2、规范律师事务所劳动用工制度,落实社会保障政策,依法推进律师和员工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促进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行业稳定发展。(权益保障委员会) 3、制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实施办法、山东省律师协会投诉查处工作实施办法、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实施办法,组织开展2012年度律师考核工作,进一步加强实习人员、执业律师的管理,维护律师职业声誉。(行业管理委员会、纪律委员会) 4、规范和完善律师档案管理,配合省司法厅人事处、律师管理处,在部分市试行律师人事档案、执业档案、党员管理档案“三位一体”档案管理机制。(秘书处) 5、在战略发展、权益保障、提案、法律援助与公益、青年律师、女律师、律师文化建设等各方面,制定规范,全面开展工作。(战略发展委员会、权益保障委员会、提案委员会、法律援助与公益委员会、青年律师委员会、女律师委员会、文体委员会、纪律委员会) 五、积极履行服务职能,促进律师行业又好又快发展 6、鼓励、指导律师事务所采取兼并、合并、重组等方式,扩大律师事务所规模,形成人才优势,增强提供专业化、综合性服务的能力;鼓励、指导中小律师事务所走专业化发展道路,形成业务特色和比较优势。推荐优秀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为省重点项目、重点发展战略、重大工程、大中型骨干企业提供专项法律服务。(行业管理委员会) 7、制定首批山东省律师业务操作指引,引导、指导律师广泛参与贸易、物流、融资、证券、知识产权、房地产、仲裁等民商事领域的法律服务,深度参与企业经营风险评估、资产重组、融资引资、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的法律服务,促进律师业务向多层次、宽领域发展。(业务指导委员会) 8、制定律师非诉讼业务目录和非诉讼律师业务收费实施办法、计时收费实施办法,规范律师非诉讼业务项目和收费标准,促进非诉讼业务发展。(业务指导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 9、配合省司法厅协调省法院,完善破产管理人名册。(业务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10、配合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等部门,加强与法律共同体各部门沟通联系,争取出台有关制度,改善律师执业环境;积极协调税务部门,争取有利于律师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权益保障委员会、财务委员会、秘书处) 11、制定律师执业保险制度,降低律师执业风险;制定律师健康查体制度,举办羽毛球比赛等文体活动,增进律师身心健康(权益保障委员会、文体委员会)。 12、组织开展律师执业风险防范教育,积极开展维护律师合法权益工作。(权益保障委员会) 六、加大宣传交流工作力度,树立律师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 1、制定宣传工作实施办法,积极与主流宣传机构和新闻媒体加强联系,加强对律师性质、职责、作用、业绩的宣传,提升律师的社会公信度。(宣传联络委员会) 2、与山东人民广播电台共同办好“周末说法”栏目,普及法律知识,解答百姓问题,宣传律师行业,提升律师的公益形象。(宣传联络委员会) 3、制定评优工作实施办法,开展多类型的优秀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评选活动,多方面树立和宣传律师行业先进典型,提升律师行业信誉。(纪律委员会) 4、做好山东省律师优秀论文评选工作,举办山东律师论坛,推动律师理论、实务研究;编印山东省律师法律援助案例汇编。(秘书处、法律援助与公益委员会、各业务委员会) 5、开展与全国律协、其他省(区、市)律师协会的学习交流,不断改进工作;加强与国外律师管理机构的交流联系,学习借鉴先进的理念和做法。(宣传联络委员会、秘书处) 6、配合省司法厅人事处等部门,开展选派优秀律师到政法部门挂职的试点工作。(秘书处) 7、继续丰富、深化、拓展商事诉讼领域法官律师良性互动交流工作。(商事业务委员会) 七、完善协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行业管理与服务能力 1、加强协会工作体系建设,以市级律师协会为纵向平台,以“两专”委员会为横向平台,构建上下左右各司其责、有机协作的工作体系。(会长会议) 2、根据工作体系有效发挥职能作用的要求,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和制度,并予以落实。(会长会议) 3、深化“两结合”管理体制改革,制定市级律师协会工作实施办法,督导烟台、潍坊、济宁三市律师协会尽早完成全部由律师担任理事的换届工作。(会长会议、秘书处) 4、制定财务管理办法、采购办法,做好预算和决算工作,加强财务管理、财务监督。(财务委员会) 5、总结青岛市律师协会成立调解中心经验,开展在律师协会建立调解中心试点工作。(战略发展委员会) 6、对“两专”委员会进行年度履职评价。(会长会议) 7、加强秘书处建设,制定秘书处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落实省律协秘书处部室建设和激励薪酬方案。(秘书处) 8、维护、更新山东省律师协会网站,继续做好《山东律师》编辑发行工作。(秘书处) 9、配合省司法厅筹建山东省律师协会省直分会,完善对省直律师事务所的指导和管理。(会长办公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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