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明:杨春恒 人大代表、法学硕士、省优律师 手机:18206479999 E-mail: hmls@163.com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东风东街8296号衡明律师大厦3楼(潍州路与东风街交叉口东200米路南,晨鸿大厦对面)。 More...
颁布日期:19940511 实施日期:19940511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冀高法[1993]122号《关于海源县土畜公司诉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安局赔偿一案应如何受理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我们认为: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安局在刑事诉讼执行职务中,扣押、变卖海源县土畜产公司的羊绒并造成损失,海源县土畜产公司向法院起诉,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审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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