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明:杨春恒 人大代表、法学硕士、省优律师 手机:18206479999 E-mail: hmls@163.com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东风东街8296号衡明律师大厦3楼(潍州路与东风街交叉口东200米路南,晨鸿大厦对面)。 More...
法函[1993]30号 颁布日期:19930410 实施日期:19930410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92]浙法经上字90—82号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原则同意你院意见。袁坚东是银行工作人员,违反结算制度截留支票款以掩盖其挪用库款的罪行,除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2款的规定,人民银行宁波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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