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明:杨春恒 人大代表、法学硕士、省优律师 手机:18206479999 E-mail: hmls@163.com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东风东街8296号衡明律师大厦3楼(潍州路与东风街交叉口东200米路南,晨鸿大厦对面)。 More...
[2003]行他字第17号 颁布日期:20031126 实施日期:20031126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大连市教育局出具介绍信的行为是否为具体行政行为的疑请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介绍信的行为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的,属于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 2003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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