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明:杨春恒 人大代表、法学硕士、省优律师 手机:18206479999 E-mail: hmls@163.com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东风东街8296号衡明律师大厦3楼(潍州路与东风街交叉口东200米路南,晨鸿大厦对面)。 More...
[2004]民立他字第40号 颁布日期:20050310 实施日期:20050310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2003]黑监民监字第16号《关于再审于贺春诉李世强拖欠租金纠纷一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我院《关于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发回重审和指令再审有关问题的规定》和《关于正确适用〈关于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发回重审和指令再审有关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你院不得再对本案进行再审。如你院认为原再审判决确有错误,可报请我院依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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